“白马非马”算不算诡辩论?“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提出的,它算是诡辩命题吗?为什么?答案不必太长,最好不是复制来的,要用自己的语言答!我看了,kbsp6的回答很有意思,很有道理。但“知道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9 17:06:59
“白马非马”算不算诡辩论?“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提出的,它算是诡辩命题吗?为什么?答案不必太长,最好不是复制来的,要用自己的语言答!我看了,kbsp6的回答很有意思,很有道理。但“知道

“白马非马”算不算诡辩论?“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提出的,它算是诡辩命题吗?为什么?答案不必太长,最好不是复制来的,要用自己的语言答!我看了,kbsp6的回答很有意思,很有道理。但“知道
“白马非马”算不算诡辩论?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提出的,它算是诡辩命题吗?为什么?
答案不必太长,最好不是复制来的,要用自己的语言答!
我看了,kbsp6的回答很有意思,很有道理。但“知道”是不会让我选你为标准答案的呀!它老是无缘无故地批我为作弊。

“白马非马”算不算诡辩论?“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提出的,它算是诡辩命题吗?为什么?答案不必太长,最好不是复制来的,要用自己的语言答!我看了,kbsp6的回答很有意思,很有道理。但“知道
绝对不是诡辩,只不过公孙龙没有像当代哲学那样提出什么完整的理论.只是单单提出一句话人们无法理解,又因为只是寥寥几字也不好完全反驳就被归为诡辩了.历史上只有一句话的理论大多都被归为诡辩,但是大多都是先哲们的天才般的灵感.现代哲学思想虽然长篇大论,但不见得正确.“白马非马”个人觉得和当代的结构主义很相像,结构主义认为整体的性质不但超出个体性质而且决定个体性质.白马作为个体当然并不具有马的全部性质,就像一些人类学家主张的通过了解人类来研究人而不是以往那样通过了解人来研究人类.所以个人觉得只有人类而不存在人,同理只有马而无白马.离开整体无所谓部分,部分的性质由整体决定.当然讨论这个问题要脱离白马不白马,这只是个引子,涉及是思维,和客观实际不管.

指鹿为马?
百科下 公孙龙!

不算诡辩论
从分类学和一些其他方面来说的话.是很有道理的.
他看到了一般人看不到的事物差异性但与社会脱离

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了一个命题:白马非马。
对于一般人,说“白马是马”就如同说“张三是人”一样,清楚明白,准确无误。怎么可能“白马非马”呢?
孔子的六世孙,大名鼎鼎的并自认为聪明的孔穿,为了驳倒公孙龙的主张,找上门去辩论,结果被公孙龙驳得无以应对,吃了败仗。
辩论是在赵国平原君家里进行的。
孔穿对公孙龙说:“向来听说先生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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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了一个命题:白马非马。
对于一般人,说“白马是马”就如同说“张三是人”一样,清楚明白,准确无误。怎么可能“白马非马”呢?
孔子的六世孙,大名鼎鼎的并自认为聪明的孔穿,为了驳倒公孙龙的主张,找上门去辩论,结果被公孙龙驳得无以应对,吃了败仗。
辩论是在赵国平原君家里进行的。
孔穿对公孙龙说:“向来听说先生道义高尚,早就愿为弟子,只是不能同意先生的白马不是马的学说!请你放弃这个说法,我就请求做你的弟子。”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成名的得意之作,要他放弃,那他公孙龙也就不成其为公孙龙了。所以公孙龙回答孔穿说:“先生的话错了。我所以出名,只是由于白马的学说罢了。现在要我放弃它,就没有什么可教的了。”接着公孙龙又批评孔穿的求学态度:“想拜人家为师的人,总是因为智力和学术不如人家吧;现在你要我放弃自己的学说,这是先来教我,而后才拜我为师。先来教我,而后再拜我为师,这是错误的。”
在前哨战中,孔穿已处于下风。公孙龙不愧为一位能言善辩的逻辑学家。他在教训过孔穿以后,又针对孔穿其人,宣传起自己的理论。公孙龙引经据典地说:“白马非马的说法,也是仲尼(孔子)所赞同的。”孔子所赞同的,你孔穿还能不赞同吗?
公孙龙对孔穿讲了一个故事:当年楚王曾经张开[繁弱弓],装上[亡归箭],在[云梦]的场圃打猎,结果把弓弄丢了。随从们请求去找。楚王说:“不用了。楚国人丢了弓,楚国人拾了去,又何必寻找呢?”仲尼听到了说:“楚王的仁义还没有做到家。应该说人丢了弓、人拾了去就是了,何必要说楚国呢?”公孙龙评论道:照这样说,仲尼是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人们肯定仲尼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说法,却否定我把白马与马区别开来的说法,这是错误的。
末了,公孙龙又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先生遵奉儒家的学术,却反对仲尼所赞同的观点;想要跟我学习,又叫我放弃所要教的东西。这样即使有一百个我这样的人,也根本无法做你的老师啊!”孔穿无法回答。
“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战国时稷下的儿说最先提出的一个命题。而说的本意是什么,后人已无从查考。
可以说,从“白马是马”到“白马非马”,是逻辑思维从低级阶段到了一个高级阶段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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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子
公孙龙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
譬,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龙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情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
焉。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亡归之矢,以射蛟口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
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
’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而非龙‘白马’于所谓‘马’,悖。”“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
孔穿无以应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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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论辩学者公孙龙论述"白马"之名有异于"马"之名的一个逻辑命题。这一命题原是战国时齐国稷下?辩士儿说最先提出的,但其史料没有保存下来。后来公孙龙力倡"白马非马"之说,在《公孙龙子》一书中专有《白马论》一文,对这一命题作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一些逻辑学者认为这一论证主要意思是:①"马"这一名是只命形不命色的;"白马"这一名是既命形又命色的。但"马"之不命色并不是否定马有色,而只是强调"马"不取其确定的颜色,它实际上是包括各种颜色的。"白马"之命色,是专取其确定的白色的,可以不包括黄色、黑色等非白色。从逻辑上分析,"白马"与"马" 虽然具有马形的共性,却又有 "包括各色"与"仅指白色"的区别,这就从内涵上区别了"白马"和"马"这两个种属概念。
② "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即黄马与黑马都可以标作马,但不能标作白马,因此求马与求白马是不能等同的。即"马"中是包括黄、黑马的,"白马"中不包括黄、黑马,从而在外延上揭示了"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公孙龙还在《白马论》中指出,"马固有色,故有白马",这就明确肯定了马中是包括白马的。由此表明,公孙龙从类的种属关系上,承认"白马是(包含于)马"这一常识命题,并确定"白马"与"马"的区别不是排斥和全异的关系,而是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关系。
③ 根据公孙龙的分析,"非"在"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中只是作 "有异"、"不等同" 解,并不作"全异"、"不包含于"解。《迹府篇》也曾明确指出,公孙龙的 "白马非马",即是"异白马于所谓马" 之意。因此,"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也明确揭示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但有些学者认为 "非"只是作 "不属于"或"全异于"解,"白马非马"就是指"白马不属于(全异于或不包含于)马",因而是一个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诡辩命题。
《公孙龙子》一则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公孙龙子
《公孙龙子》是战国(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后期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的著作,《汉书·艺文志》中收录了《公孙龙子》十四篇,但现在只保存下来了六篇。第一篇《迹府》也是后人搜集的有关他的事迹,其他五篇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孙龙所作。作为名家的代表人物,他以“白马非马”论和“离坚白”而著名,他的这些思想分别见于《白马非马论》和《坚白论》中,这是公孙龙名辨思想的核心内容。在《公孙龙子》一书中,公孙龙主要研究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事物的共性和个性所具有的内在矛盾,他的特点就是夸大这种矛盾,并否认两者的统一,所以最后得出违背常理的结论。即白马不是普通所说的马,颜色中的白色和质地的坚硬他也人为地分裂开来论述。
另外,在《指物论》中他还着重论述了指与物的关系。“指”即事物的概念或名称,“物”是具体的事物,它们的关系也就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通变论》则论述了对运动变化的看法,《名实论》讨论名与实的关系。上述的五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
《公孙龙子》的注释本,有宋朝人谢希深的注本,以及清朝陈澧的《公孙龙子注》,近代陈柱的《公孙龙子集解》,王启湘的《公孙龙子校诠》也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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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可以为论证真理服务,也可以为论证诡辩服务。前者是逻辑的正确运用,后者是逻辑的歪曲运用。纵观《公孙龙子》全书,其中既有逻辑概念和规律的正确表述,如《名实论》中的逻辑哲学和语义学正名原则;也有歪曲利用逻辑概念和规律来为诡辩所作的论证,如《白马论》、《坚白论》、《通变论》和《指物论》中的诡辩。以公孙龙为代表的职业“辩者”,适应当时时代和社会需要,集逻辑与诡辩干一身。公孙龙根据不同需要,有时讲逻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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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可以为论证真理服务,也可以为论证诡辩服务。前者是逻辑的正确运用,后者是逻辑的歪曲运用。纵观《公孙龙子》全书,其中既有逻辑概念和规律的正确表述,如《名实论》中的逻辑哲学和语义学正名原则;也有歪曲利用逻辑概念和规律来为诡辩所作的论证,如《白马论》、《坚白论》、《通变论》和《指物论》中的诡辩。以公孙龙为代表的职业“辩者”,适应当时时代和社会需要,集逻辑与诡辩干一身。公孙龙根据不同需要,有时讲逻辑,有时讲诡辩。公孙龙《名实论》中的逻辑哲学和语义学原则,与其《白马论》、《坚白论》、《通变论》和《指物论》中的诡辩一起,是中国古代逻辑和哲学中“多样性统一”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其罕见的正反两面的鉴戒作用,具有恒久不灭的观照意。
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这白马非马个命题。
第一点论证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这句话在逻辑学上指的是
“马”、“白”、“白马”这三者的内涵不同。他认为“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白”是颜色,“马”是形状,两者本身就已经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何能综合成“马”这一种动物?
第二点论证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这句话如果用逻辑学解释,则是说“马”、“白马”的外延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区别。“马”是大类,而“白马”不过是马中的一小类,我们怎么能以小类的事物去涵括大类的事物呢?
第三点论证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句话大致是说,“马”这个共性与“白马”这个共性的不同。马的共性,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而“白马”的共性则包涵了颜色。这样“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公孙龙是继惠施之后名家又一个杰出代表人物,他在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地位表现在对逻辑学的重大贡献上。然而由于其阐述的思想与古代占主导地位的正统观念格格不入,提出了一系列诸如“白马非马”、“坚白石离”此类看似诡辩的奇谈怪论,因而他的著作《公孙龙子》历来为正统观念所不容,诘难之声不绝,后世的荀子、韩非子等诸多思想巨匠都曾猛烈的抨击过这本奇书,这是因为在先秦诸子的哲学中,主要有两大研究传统:一是以研究社会政治、伦理法制为中心的人文主义传统;一是以自然宇宙为中心的自然主义传统。而公孙龙主要研究以逻辑分析为核心的语言哲学,因而可以说公孙龙的哲学是一种与传统的理性哲学所不同的知性哲学。他强调分析,目的在于克服传统以综合为特征的思维方式所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精确性,重视思辨的作用,重视以含义准确的范畴来构筑自己的学说体系。公孙龙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但他独特的哲学思想和思维方式却对中国哲学,逻辑思想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正是他在中国思想上第一个提出了相对完整和系统的知性逻辑学说,论证了知性逻辑的概念理论和基本的思维规律。他上承邓析、伊文、惠施的名家学说,下启后期墨家和荀子的逻辑思想,因而构成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也正是公孙龙在总结邓析所开创的名实之辨的基础上,将名实问题作为真正意义上的逻辑问题来加以研究,从而使逻辑学称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孙龙既是中国先秦名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又是中国逻辑学理论大厦的真正奠基人。正是在他的逻辑理论上产生了与西方形式逻辑、印度因明逻辑平起平坐的中国逻辑系统。
这个问题算是众说纷纭,在看了罗素的哲学著作后我个人比较倾向于非诡辩。
下面是具体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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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诡辩,他利用了词义间的一个空白点,马是马,白马只是称呼而已

是诡辩论
主人公叫什么我忘了,大致是古时有一座城规定携带马匹者不得入内。这时有一个人牵了匹白马要进城,守卫不让,他就坚持说他牵的是“白马”而不是“马”。他的理由是“白马”就是“白马”,不是“马”,如果是“马”那又为什么要叫做“白马”呢?这个人关键就在与他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只强调“白马”的特殊性而否定“白马”作为“马”的一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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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诡辩论
主人公叫什么我忘了,大致是古时有一座城规定携带马匹者不得入内。这时有一个人牵了匹白马要进城,守卫不让,他就坚持说他牵的是“白马”而不是“马”。他的理由是“白马”就是“白马”,不是“马”,如果是“马”那又为什么要叫做“白马”呢?这个人关键就在与他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只强调“白马”的特殊性而否定“白马”作为“马”的一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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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诡辩
??这篇论文要证明的一个论题是:“白马非马”。“白马非马”显然是同人们的常识相悖的。但是,为了使这个命题成立,他提出了很多理由,其中一条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意思是说:马包括了白马、黄马、黑马,但是白马并不包括黄马和黑马。这话本来是不错的,但是,公孙龙却以此为理由,推出“白马非马”来 。
“白马非马”主要从内涵和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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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诡辩
??这篇论文要证明的一个论题是:“白马非马”。“白马非马”显然是同人们的常识相悖的。但是,为了使这个命题成立,他提出了很多理由,其中一条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意思是说:马包括了白马、黄马、黑马,但是白马并不包括黄马和黑马。这话本来是不错的,但是,公孙龙却以此为理由,推出“白马非马”来 。
“白马非马”主要从内涵和外延上揭示了概念的种属差异关系,说明种概念和属概念在质和量的方面各有自身的规定性。但是,《白马论》的逻辑思想也含有形而上学的片面性。主要指公孙龙在强调同一性的同时,忽略了“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异性”的一面;公孙龙有见于概念之间、判断之间的对立和分离,却无视它们的一致性和联系;公孙龙看到了一般不能完全包括个别,这是他的深刻之处。但他不理解个别就是一般,一般就存在于个别之中,把抽象的“马”与“白”看成了以脱离具体事物的东西,陷入了唯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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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也可以说是语言分析哲学的鼻祖

是诡辩,太过于强调事物的特殊性,企图掩盖百马的根本属性

当然是诡辩。
诡辩如是说:如果 白马是马
黑马是马
则白马就是黑马
则白就是黑
而事实白不是黑
所以 白马非马
事实上,‘是’ 这里应该理解为‘属于’
这则诡辩用了刻意歪曲词义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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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诡辩。
诡辩如是说:如果 白马是马
黑马是马
则白马就是黑马
则白就是黑
而事实白不是黑
所以 白马非马
事实上,‘是’ 这里应该理解为‘属于’
这则诡辩用了刻意歪曲词义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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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公孙龙提出来的,这句话就是诡辩论!他犯了什么错误呢?我来告诉你。
这个涉及到哲学里面比较难懂的一个内容:矛盾!其实按照我教哲学这几年,我觉得矛盾即事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样说)。
黑马是具有特殊性即矛盾特殊性,而它是马的一种,具有马的普遍性特征即矛盾普遍性!下面是哲学原理,黑马再怎么特殊,也具有马的共同属性,它还是马!
所以白马非马是错误的,是诡辩论。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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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公孙龙提出来的,这句话就是诡辩论!他犯了什么错误呢?我来告诉你。
这个涉及到哲学里面比较难懂的一个内容:矛盾!其实按照我教哲学这几年,我觉得矛盾即事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样说)。
黑马是具有特殊性即矛盾特殊性,而它是马的一种,具有马的普遍性特征即矛盾普遍性!下面是哲学原理,黑马再怎么特殊,也具有马的共同属性,它还是马!
所以白马非马是错误的,是诡辩论。但是不是诡辩主义哦,这两个词绝对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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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公孙龙所说的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无非不外两个目地;
其一是显示自已的才华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能把死的说成活的。
其二就是想借这个命题来说一些事,有一些个不便明说的事情用这个来表达出来。

白人非人

怎么都说是诡辩呀?看来大家都不懂“白马非马”的意思呀!
诡辩,就是将毫无关系的事物扯在一起。
白马是一种马,不是马!就这么简单
你的手是不是你?一颗沙子是不是宇宙?
部分是不是整体?说部分不是整体就是诡辩吗?

语言中的“是”,有时翻译为逻辑中的等同,有时也翻译为属于。但是,按照我们的说话习惯来看,只有“就是”才被认为是等同关系,而“是”往往都是属于关系。白马非马中明显把“是”当作同等关系来看待,这种运用是违背现代的语义的。

这是诡辩。
根据公孙龙的说法,“白马”是不同于“马”的另外一个名词,而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将自己的马牵进城)。
但事实是,“白马”一词是这样的结构:“白”是修饰“马”这个名词的形容词,也就是说,“白马”一词的中心词有且仅有一个:名词“马”。
所以说,“白马”这个词是反映“马”的表象,但其本质属性还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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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诡辩。
根据公孙龙的说法,“白马”是不同于“马”的另外一个名词,而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将自己的马牵进城)。
但事实是,“白马”一词是这样的结构:“白”是修饰“马”这个名词的形容词,也就是说,“白马”一词的中心词有且仅有一个:名词“马”。
所以说,“白马”这个词是反映“马”的表象,但其本质属性还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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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诡辩。诡辩是看似符合真理的狡辩,其实与真理相悖。
白马非马有两种解释,一是白马不属于马(一般人都会这么理解),这显然违背真理;二是“白马”跟“马”是不同的,这的确是真理,但只不过是文字游戏,跟一般人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因此公孙龙为达到目的推翻了大多数人的真理,算是诡辩。只有少数人会认为那不是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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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诡辩。诡辩是看似符合真理的狡辩,其实与真理相悖。
白马非马有两种解释,一是白马不属于马(一般人都会这么理解),这显然违背真理;二是“白马”跟“马”是不同的,这的确是真理,但只不过是文字游戏,跟一般人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因此公孙龙为达到目的推翻了大多数人的真理,算是诡辩。只有少数人会认为那不是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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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超人不是人!
是不是,算不算,
就看你怎么看。
你的问题别人回答不了,那只不过是 别人的答案而已!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我是学哲学的 我们可以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我的观点是:白马非马不是诡辩论
首先,什么是诡辩论。诡辩论就是编织理论故意把错误的观点说成是正确的。但这里本身有两个矛盾。其一,任何错误的观点之中都有正确的元素,任何正确的观点都是有局限性的,究竟正确到哪个程度的观点才能算是正确的观点呢?其二,我们何以判断一个“错误”论题的理论者是“故意”的呢。将一个论题归为诡辩论,在现代哲学中是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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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哲学的 我们可以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我的观点是:白马非马不是诡辩论
首先,什么是诡辩论。诡辩论就是编织理论故意把错误的观点说成是正确的。但这里本身有两个矛盾。其一,任何错误的观点之中都有正确的元素,任何正确的观点都是有局限性的,究竟正确到哪个程度的观点才能算是正确的观点呢?其二,我们何以判断一个“错误”论题的理论者是“故意”的呢。将一个论题归为诡辩论,在现代哲学中是不常见的,也决不是讨论的重点。
马克思哲学有提及诡辩论,他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片面强调相对性而否定一些真理性的认识是诡辩论的主要特点。如果一定要讨论诡辩论,那么这个姑且可以作为一个判断依据。
其次,白马非马是否具有合理性。白马非马的论述可见于《白马非马论》。白马非马是一个逻辑学的命题,讨论的是“内涵”和“外延”的关系。这在逻辑学里是一个非常基础的命题,但在两千多年前却是相当可贵的。
一般人都认为白马是马,而公孙龙却故意抛出白马非马的这样一个论题,可以说是哗众取宠,但他的理论却并没有漏洞。
白马是马,这个“是”是属于的意思,学过中学数学的人都知道,小范围可以推出大范围,大范围不能推出小范围。我们可以说中学生是学生,因为中学生是小范围,学生是大范围,反过来,说学生是中学生就是错的。因此,白马是马无疑是正确。但这个“正确”是在“外延”层面的讨论,而非“内涵”层面。
任何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内涵即是关于这个概念的属性,外延是这个概念所代表的事物。内涵越大,外延就越小。公孙龙是这样论述的,如果我要一匹马,那么黑马、白马、红马都可以牵给我,但我如果要一匹白马,那就只能给我白马。也就是说“白马”的内涵是“白色+马”,那么就只有皮毛为白色的马才符合这一要求,它的外延就只有白色的马;如果我们扩大它的内涵,要牵一匹“钉有马掌的白色的马”,那么它的外延就会更小,没钉马掌的白马就会被排除在外。从内涵上看,白马是“白色+马”,“白色+马”显然不等于“马”,所以白马非马。
公孙龙“白马非马”说的是概念的内涵方面,而人们一般认为的“白马是马”说的是概念的外延层面,二者并不冲突。
公孙龙关于白马非马的讨论自始至终是在概念的内涵层面,所以白马非马是成立的。虽然他在这段论述中并没有对内涵和外延进行区分论述,但他在论述白马非马的讨论中从头到尾没有一处指出“白马是马”是错误的,所以他的理论是严密的。
最后,关于白马非马的定位,学术界是有公论的,它是哲学史和逻辑学史上的一座丰碑。事实上,没有谁的哲学是绝对真理的。哲学的目的就是追求真理,如果真理已经得到了,那还要哲学干嘛?我们只能在接近真理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教科书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普遍真理(注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马克思哲学),这是因为政治需要,是用来统一思想的。既然有真理,就应该有谬误,于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外其它哲学家的哲学总是有这啊,那啊的不可原谅的错误。其中最有意思的之一,就是说公孙龙是诡辩论——中学课本是这么说的。事实上公孙龙的著作里根本不涉及“相对”和“绝对”混淆的问题,也没有在标榜歪理,而是通过举马的例子来说明逻辑学里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有个故事说“公孙龙牵马过关,看守说马不能过关,公孙龙说我的是白马不是马”,这个故事显然是当时的其它学派的学者为了丑化公孙龙而杜撰的故事,真实性想想就知道了。我们的中学课本将“白马非马”说成是诡辩论是简单粗暴的,也是别有用心的。谁在诡辩,不言而喻。这又说明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当一个人挖空心思说别人在诡辩,一旦别人被证明是对的时,自己说的反而成诡辩论了,我们的教科书真是。。。
呵呵 观点不一定派得上用场 如果是为了考试的话 还是得说“公孙龙的观点的错误在于没有正确认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片面强调了白马关于白色的特殊性 而忽略了它是马的普遍性”之类的。。。 我们还可以多交流 给我发消息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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