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作文300字,好急的,8::00之前要完成,不要复制别人的帖子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09: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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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
星期五的上午,我校迎来了一场宣判大会,很精彩,因为这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到法律,但是也很遗憾,因为三个花季少年走上了不归路.
随着一声锤响,开庭了,警察带着三个年轻的犯罪嫌疑人走上了法庭,那三个年轻人,看起来都很老实,可是……,这不禁让人感到悲哀.他们三个分别是:刘洪林,刘文冰和刘相文,2010年7月3日在黄兴大桥堤上,抢了一台电动车,钱和手机,后因抢劫罪被捕首先,法官分别询问了他们的个人信息,一切属实后,又开始了法庭审问,第一个是刘相文,他是一个还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家里的独生子,家长管教严格,但与家人的关系好,然后是刘文冰,在作案后满的18岁,家中只有爸爸和姐姐,并且与爸爸的关系不太好,第三个是刘洪林,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没有固定职业.事后,他们各分了赃款400元,因为他们作案都是同一个目的:钱!从法官的询问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初中甚至小学毕业,而且都正处在一生中应为事业努力拼搏的年龄,原本他们应为了人生的前程而大大打拼,可是他们却为了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然而,他们走上了一条这样的路,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家庭原因,他们的父母没有正确掌握管教孩子的方法,有的甚至不闻不问,所以导致误入歧途.二、经济原因,也许他们都不是生活在一个经济条件好的环境下,由于没有钱,而却热衷于奢侈的物质生活,所以为了钱而走上了不归路.三、文化原因,他们三人都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不够深,不能正确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性……还有许多的原因导致了这种结果的产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外界的原因也是存在的.
最后,在各位法官的一致商量下,三人判了刑,其刑期都在一到三年不等,突然间有一种心痛的感觉,他们所抢的物品:电动车、钱、手机,加起来也只不过是两三千而已,可是他们却因为这两三千而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在这漫长的劳教时期里,如果他们之前能靠自己的双手脚踏实地地挣钱养家的话,不知道可以赚多少个两三千,其结果就大大不一样了.可是,他们却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毁掉了自己的一辈子,这是一个令人心伤的案件!
他们三人沉迷上网,热衷于奢侈的物质生活无知,不学法,不懂法,不能正确地认识到贪图享乐的危害性,这样不不计后果的举动,可曾想过自己以后的生活——被人们所辱骂、排斥,低人一等.而自己身边的人呢?父母呢?也会在其他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这些后果,他们又可曾想到过,刘洪林家中还有妻子,就算以后出狱了,妻子还在他的身边,他又可曾想到过他的下一代,谁会愿意自己被称为“抢劫犯的孩子”?身边的朋友会逐渐离他远去,因为他们的家长会认为“有其父必有其子”,从而逐渐形成一种孤僻的性格,而这对身心是十分不利的.另外两个人呢?那位女孩子的家长会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有“前科”的人呢?想一想,那种几率,也只有千万分之一罢了,不仅他们两人娶妻是一个难题,而且三人以后的就业也成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哪个公司的老板会让自己的公司里有一个坐过牢的人呢?即使暂时的瞒天过海,可纸始终是包不住火的,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可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哪一个同事会放心的和一个抢劫犯在同一个屋檐下工作呢?……这都是对自己今后的生活非常不利的.
曾经我也看到过许多关于抢劫的新闻报道,有好多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沉迷于网络,荒废了学业,为了有足够上网的钱,他欺骗父母与同学,找父母要,问同学借,但是日子久了,就没钱了,他没有了钱,就去抢,最后进了那个失去自由的牢房中.那个少年还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祖国的花朵,应是努力学习,积极上进的时候,可是他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让自己遗憾终身.
从这种种案例给我们的经验教训来看,可见知法守法是多么的重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应提倡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来获得相应的报酬,那样子才会问心无愧.
我们应知法守法,做一个为人类,为社会贡献出自己一份力量的好公民.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但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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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但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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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
星期五的上午,我校迎来了一场宣判大会,很精彩,因为这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到法律,但是也很遗憾,因为三个花季少年走上了不归路。
随着一声锤响,开庭了,警察带着三个年轻的犯罪嫌疑人走上了法庭,那三个年轻人,看起来都很老实,可是……,这不禁让人感到悲哀。他们三个分别是:刘洪林,刘文冰和刘相文,2010年7月3日在黄兴大桥堤上,抢了一台电动车,钱和手机,后因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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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
星期五的上午,我校迎来了一场宣判大会,很精彩,因为这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到法律,但是也很遗憾,因为三个花季少年走上了不归路。
随着一声锤响,开庭了,警察带着三个年轻的犯罪嫌疑人走上了法庭,那三个年轻人,看起来都很老实,可是……,这不禁让人感到悲哀。他们三个分别是:刘洪林,刘文冰和刘相文,2010年7月3日在黄兴大桥堤上,抢了一台电动车,钱和手机,后因抢劫罪被捕首先,法官分别询问了他们的个人信息,一切属实后,又开始了法庭审问,第一个是刘相文,他是一个还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家里的独生子,家长管教严格,但与家人的关系好,然后是刘文冰,在作案后满的18岁,家中只有爸爸和姐姐,并且与爸爸的关系不太好,第三个是刘洪林,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没有固定职业。事后,他们各分了赃款400元,因为他们作案都是同一个目的:钱!从法官的询问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初中甚至小学毕业,而且都正处在一生中应为事业努力拼搏的年龄,原本他们应为了人生的前程而大大打拼,可是他们却为了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然而,他们走上了一条这样的路,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家庭原因,他们的父母没有正确掌握管教孩子的方法,有的甚至不闻不问,所以导致误入歧途。二、经济原因,也许他们都不是生活在一个经济条件好的环境下,由于没有钱,而却热衷于奢侈的物质生活,所以为了钱而走上了不归路。三、文化原因,他们三人都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不够深,不能正确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性……还有许多的原因导致了这种结果的产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外界的原因也是存在的。
最后,在各位法官的一致商量下,三人判了刑,其刑期都在一到三年不等,突然间有一种心痛的感觉,他们所抢的物品:电动车、钱、手机,加起来也只不过是两三千而已,可是他们却因为这两三千而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在这漫长的劳教时期里,如果他们之前能靠自己的双手脚踏实地地挣钱养家的话,不知道可以赚多少个两三千,其结果就大大不一样了。可是,他们却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毁掉了自己的一辈子,这是一个令人心伤的案件!
他们三人沉迷上网,热衷于奢侈的物质生活无知,不学法,不懂法,不能正确地认识到贪图享乐的危害性,这样不不计后果的举动,可曾想过自己以后的生活——被人们所辱骂、排斥,低人一等。而自己身边的人呢?父母呢?也会在其他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这些后果,他们又可曾想到过,刘洪林家中还有妻子,就算以后出狱了,妻子还在他的身边,他又可曾想到过他的下一代,谁会愿意自己被称为“抢劫犯的孩子”?身边的朋友会逐渐离他远去,因为他们的家长会认为“有其父必有其子”,从而逐渐形成一种孤僻的性格,而这对身心是十分不利的。另外两个人呢?那位女孩子的家长会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有“前科”的人呢?想一想,那种几率,也只有千万分之一罢了,不仅他们两人娶妻是一个难题,而且三人以后的就业也成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哪个公司的老板会让自己的公司里有一个坐过牢的人呢?即使暂时的瞒天过海,可纸始终是包不住火的,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可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哪一个同事会放心的和一个抢劫犯在同一个屋檐下工作呢?……这都是对自己今后的生活非常不利的。
曾经我也看到过许多关于抢劫的新闻报道,有好多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沉迷于网络,荒废了学业,为了有足够上网的钱,他欺骗父母与同学,找父母要,问同学借,但是日子久了,就没钱了,他没有了钱,就去抢,最后进了那个失去自由的牢房中。那个少年还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祖国的花朵,应是努力学习,积极上进的时候,可是他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让自己遗憾终身。
从这种种案例给我们的经验教训来看,可见知法守法是多么的重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应提倡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来获得相应的报酬,那样子才会问心无愧。
我们应知法守法,做一个为人类,为社会贡献出自己一份力量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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