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nothing gold can stay的信息 多给点 做英文介绍的 背景 作者等方面的问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2 21: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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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歌:
Robert Frost - Nothing Gold Can Stay
罗伯特·弗罗斯特 - 美景易逝
编辑本段诗歌简介
《美景易逝(Nothing Gold Can Stay)》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代表作之一.此诗于1923年写就,即于当年十月在《耶鲁杂志(The Yale Review)》上刊印出版,随后就被收录到弗罗斯特的一本名为《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诗集中.这本诗集还同时收录了弗罗斯特其它的名篇,如《Two Look at Two》、《雪夜林边驻足(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等,而这本诗集也帮助弗罗斯特赢得了普利策诗歌奖.虽然这首精致的诗歌只有八行之长,但是仍然被视为弗罗斯特的最佳作品.《美景易逝》也于1967年被苏珊·艾罗依·辛顿(Susan Eloise Hinton)收入自己的小说《局外人(The Outsiders》以及1983年由其改编的同名电影中.
“Nothing Gold Can Stay”同时也是一个名为“New Found Glory”的朋克乐队于1999年发行的专辑.
编辑本段诗歌翻译
以下两个翻译版本,前者大致根据诗歌原文意译,比较贴近原义,适合英语学习者对照学习;后者根据诗歌意义经过一定的再创作,中文上艺术性较强,但也较为脱离原作.希望读者阅读时注意体会原作,而避免中文翻译造成“偏见”
翻译一
Nothing gold can stay 岁月留金
Nature's first green is gold, 大自然的第一抹新绿是金,
Her hardest hue to hold. 也是她最无力保留的颜色..
Her early leaf's a flower; 她初发的叶子如同一朵花,;
But only so an hour. 然而只能持续若此一刹那.
Then leaf subsides leaf, 随之如花新叶沦落为旧叶.
So Eden sank to grief. 由是伊甸园陷入忧伤悲切,
So dawn gose down to day, 破晓黎明延续至晃晃白昼.
Nothing gold can stay. 宝贵如金之物岁月难保留.
翻译二
自然的新绿是金, Nature's first green is gold,
鲜美色彩难保存. Her hardest hue to hold.
初发叶芽即是花; Her early leaf's a flower;
仅能持续一刹那. But only an hour.
遂而新芽长成叶. Then leaf subsides to leaf.
伊甸顿然陷悲切, So Eden sank to grief,
曙晓瞬已大白天. So dawn goes down to day.
黄金之物不久全. Nothing gold can stay.
编辑本段诗歌含义
这首诗揭示了一切真切而美好的事物最终定会逐渐消失的哲理.它同时也使用了独特的技巧来表现了季节的变化.
关于作者: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他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对他的诗歌成就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作为一位重要的文学家的形象.
作为一个现代诗人,在诗歌的形式上,弗罗斯特走出了一条与20世纪多数诗人迥然不同的道路.他并没有标新立异,企图尝试诗歌形式的改革,而是继承传统,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他喜欢用浅显易懂的口语,语气平缓、冷静,采用人们熟悉的韵律.他的诗一般都遵从了传统的韵律形式,比如押韵的双行体、三行体、四行体、十四行体都写的相当出色.弗罗斯特很少写自由诗,他曾说过,诗歌如不讲韵律,就像打网球不设拦网一样.他对抑扬格似乎情有独钟,他曾说:“对英语诗歌而言,抑扬格和稍加变化的抑扬格是唯一自然的韵律.”的确,英诗四个主要音步——抑扬格、抑抑扬格、扬抑格、和扬抑抑格——中,抑扬格是迄今英诗中最常见的音步,从而也被称为最自然的韵律,即一个弱读音节后跟一个重读音节.用这种音步写就的诗行,其节奏鲜明而又持续平缓、畅如流水,更适于表现田园风光恬静素淡的美,也难怪弗罗斯特在几个传统音步韵律中偏爱抑扬格.他写诗最大的特色就是善于运用眼前看似平淡无奇的事物,去表达一个深刻的哲理.正因为他长于用具体的事物说抽象的概念,所以他的诗就易为读者接受和了解!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和The Road Not Taken正是明显的例子!难怪这两首诗一直在最受欢迎的一百首英文诗歌里高占前十名!前者更是一直都持续很久都维持在第一名!
罗伯特·弗罗斯特选择了荒芜的路,经历痛苦、磨难,旅途中不断回想起那条未选择的路.“要是我走那条未选择的路,也许我就不会这般痛苦?”诗人写出了漫长人生路中的种种迷惘、惆怅.全诗最后并没有指出诗人选择那条路以后最终的结局,只是说“And tgat has made all thedifference”. 弗罗斯特大多采用传统的诗歌形式表达其对现代生活的看法;借自然描写揭示社会认识;憧憬理想而又不乏现实;如此等等的传统与现代、自然与社会、理想与现实的双重性在诗人的诗作中随处可见.弗罗斯特诗中的这种独特的双重性是其在诗坛独树一帜的重要原因.
弗罗斯特能够写出看似简单的诗歌,但你每一次读它们,你都会挖掘得更深,发现许多盘曲的小径、许多不同的感受.所以说弗罗斯特使我对于隐喻有了新的认识.他给出一个隐喻,我们以为那是一个简单的直截了当的陈述.可是随后,你发现这是一个隐喻.“睡前我还要赶上几英里/睡前我还要赶上几英里.”在这里我们看到,同样的诗句含意却不同.这(《熟知黑夜》)最后两行的第一行,说的是路程、奔走和睡觉,而在第二行里,睡觉象征着死亡.但这象征一点儿也不唐突.我想弗罗斯特是个腼腆的人,但我认为他也许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倘若“最伟大的诗人”这种说法还算言之有物的话.我觉得弗罗斯特也许要高于另一位竞争者,即威廉·巴特勒·叶芝.